為親戚斂財疏通渠道,對兄長從事違法行當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”……近日,有媒體曝光了廣東省原副省長劉志庚嚴重違紀的案例。其中提到他在職期間,為了向從小放棄讀書機會、干活供自己上學的哥哥等親人“報恩”,無視黨紀國法,放棄原則底線,以公謀私,最終害了自己也害了親人。
“知恩圖報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(tǒng)美德,親朋好友在年幼時幫助過自己,長大成人后感恩回報本是件好事。但回報親人有多種方式,像劉志庚這樣打著“愛親”的名義,用公權(quán)報私恩,已然背離了“感恩”的本意。這不禁讓我們想到那些“今天你提拔我,明日我徇私于你”的“團團伙伙”以及變公權(quán)為私器的“全家腐”現(xiàn)象。這樣毫無原則的“感恩”,無疑玷污了這個本該神圣的詞匯。
恩重既如山,報效當有道。在自身能力范圍之內(nèi)、在不違反黨紀國法的前提下,盡自己所能助其解決困難,讓對方走上正途,這樣的報恩,受恩者才能得之坦然、用之長遠。由此可見,感恩要堅持正確的方式,手中的權(quán)力絕不是感恩的“砝碼”。對黨員干部而言,從政之本,在于利民,為官者應(yīng)當牢記身負的使命、肩頭的職責。任何動用手中的公權(quán)為私人牟利的行為都是黨紀國法不能容許的,哪怕披上“感恩”的外衣。為官一任倘若連最基本的黨紀國法都守不住,連為民奉公的責任都喪失,什么樣的“感恩”都不過是假惺惺的“大言欺天”。
干部感恩當有道,老一輩領(lǐng)導人早就為我們做出了榜樣。劉少奇同志擔任黨內(nèi)要職期間,侄兒劉啟書曾要求他幫忙換個工作。面對這些年一直在家?guī)退狆B(yǎng)長輩的兄長之子,劉少奇同志內(nèi)心何嘗沒有感恩之情,但他仍然回絕了侄子:“你們誰都別想沾我的光。”從此,劉啟書再沒動過“找叔父幫忙”的心思。
黨員干部手中的權(quán)力是人民賦予的,每一筆公款更來自人民的血汗。黨員干部一步步走上領(lǐng)導崗位,除了個人努力,離不開群眾信任、組織培養(yǎng)。黨員干部若講“知恩圖報”,就當常懷感恩之心,守好紀、用好權(quán),將更好的精力投入到為人民服務(wù)中去,回報群眾的信任和組織的培養(yǎng)。這,才是最大的感恩。(龔也青)